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监管,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干部职工饮食健康,近日 ,高台县城关镇市场监管所对辖区内机关企事业食堂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以“查隐患、堵漏洞、保安全”为核心,先后到县人民检察院、县供电公司等多家机关单位食堂,通过“实地查看+台账核查+现场询问”的方式,逐一检查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情况。在食材储存区,重点核查米、面、油、肉、蛋、菜等原材料贮存是否符合规范,是否查验进货台账、检验合格证明等,确保食材来源可溯、质量合格,严防过期、变质、不合格食材流入餐桌;在食品加工操作区,严格检查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厨具餐具清洗消毒、从业人员健康证持有等情况,要求食堂严格遵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杜绝交叉污染风险。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食堂“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未更新”“散装食品的散装标签更新不完善”等问题,执法人员当场向食堂负责人指出,要求按照《单位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重点清单》整改落实,并按整改时间要求上报整改情况,确保问题闭环管理。
下一步,城关镇市场监管所将持续加大对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的监督检查频次,结合季节性食品安全风险特点,开展常态化、精准化监管,切实保障辖区干部职工饮食安全与健康。